<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資格如下:一、設籍臺北市。二、領有臺北市核(換、補)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三、申請補助項目係未獲政府其它醫療補助、社會保險給付或相同性質(輔助器具)之補助者。四、已超過輔助器具之補助年限。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六、補助內容:詳見內政部「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其他相關規定。(可向或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https://reurl.cc/NjxVkp下載)
網站維護單位:合宜輔具中心|Email:hyat@diyi.org.tw 電話:02-77137760|傳真:02-25977957 2021 © 臺北市輔具資源整合資訊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網頁瀏覽器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Microsoft Edge 或 FireFox 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