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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身心障礙者醫療費用及輔具補助


服務內容

一、服務說明:
為照顧身心障礙者,衛生福利部於110年6月17日修定「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提供多元身心障礙者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以滿足身心障礙者在輔助器具上的需求,並減輕照顧者之負荷。

二、服務項目:

  1. 醫療復健費用: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開具診斷證明書費用及開具醫療輔具評估報告費用。
  2. 醫療輔具:電動拍痰器、抽痰機、化痰機(噴霧器)、血氧偵測儀(血氧機)、氧氣製造機、咳嗽(痰)機、單相陽壓呼吸器(C-PAP)、雙相陽壓呼吸器(Bi-PAP)、UPS不斷電系統、壓力衣A~K款與矽膠片。

三、申請程序:
第一階段-申請:備齊文件→送件本局→審核一周後→通知審核結果
第二階段-核銷:請款收到核定函→購置醫療輔具→備齊核銷文件→送件本局→核銷通過1個月→撥款入帳


服務對象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 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 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且經醫師診斷或醫事人員評估為醫療復健所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
  • 僅限居家照護者申請。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申請人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 三個月內相關專科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4. 三個月內相關專科醫師開立之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書正本
    <申請雙相、單相陽壓呼吸器、氧氣製造機、壓力衣、矽膠片才須檢附>
  5. 委託書(委託辦理者須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者須檢附)。

洽辦單位及聯絡資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諮詢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082 陳小姐

  1. 臨櫃辦理: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西南區2F或B1長期照護科服務台
  2. 郵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2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收)。



網站連結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身心障礙者醫療費用及輔具補助


交通方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2F或B1服務台)

  1. 公車路線:可搭乘 20、28、202、266、266(區間)、270(區間車)、281、311、647、912、915、935、棕6、棕7、綠1至市政府站下車。
  2. 捷運路線:可搭乘板南線至捷運市政府站下車或搭乘淡水信義線至台北101/世貿站下車。